每次點麥當勞的餐點,選擇有一到八號餐,飲料有可樂、雪碧及檸檬紅茶,但薯條永遠是薯條,我也永遠會把中薯花十元加大。吃薯條是一件愜意的事,一根拿起,沾番茄醬,吃完了,才是下一根的開始。它沒有各式漢堡帶來的殘缺──圓麵包皮及內線在吃下第一口後便永不「破鏡重圓」;也沒有飲料帶來的無盡感──明明已經喝了十幾分鐘,肚子都快被釋出的二氧化碳脹破了,可是為什麼杯內的液體還有一半!薯條就是薯條,一根一根,以等速率慢慢消耗至盡頭。當伸手到紅盒子,發現只剩個位數時,才發現吃薯條這件事竟然跟寫作一樣──花了似乎很久時間,但快到盡頭時,累積的美好才漸漸浮現,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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