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變 

 

你知道的,每個故事都可以從頭開始說起,但若每個故事都這樣說就不好玩了,所以就讓我從敗鞋市暴動發生一個禮拜後開始說起吧。

暴動永遠會帶來遷移與流離失所,敗鞋市的市民們也不例外,那時他們只能逃離外地,因為市內全都是一雙雙想殺死、虐待、攻擊他們的鞋子,然而就算逃出去,他們的處境沒有更好。

為什麼呢?就先讓我們看一下當時的新聞報導吧:

一個帶著黑框眼鏡、頭髮亂糟糟的男生拿著麥克風,像是看著你,說:「各位觀眾你們可以看到,這裡是敗鞋市,到處都有殘破不堪的鞋子,讓我們詢問其中一雙鞋子。」(你想起以前看著三級恐怖片的畫面,不過現在那些殭屍都被鞋子取代,到處都是可以自己行走的鞋子,它們像是被隱形人穿著而抬起放下抬起放下,每一雙都破破爛爛)接著畫面上下振盪,記者往前走了一小段路,然後畫面中央出現了一雙布鞋,畫面放大,鞋子慢慢變成畫面裡的主角,一雙看起來穿了三年的破爛布鞋,你看見人類的手持著麥克風對準著它,「布鞋先生,請問當時你的擁有者是怎麼虐待你的?」你納悶著記者怎麼會問這種白目又揭瘡疤的問題(就算對方是鞋子),鞋子猶豫了一會開口(奇怪鞋子是怎麼發聲的?):「好恐怖……他常常穿著我去踢足球,但敗鞋市的草皮幾乎跟鋼絲絨一樣粗糙,你可以看看我的腳底……」它抬起自己的鞋底,各個平整不平整的切口切面浮現在畫面前,「我才從鞋店出來五天,五天!結果變成了什麼樣子!嗚嗚嗚……」鞋子哭了起來,然後畫面上移到記者的臉:「好,各位觀眾,你們可以看到,敗鞋市的鞋子們受到了如此不人道的待遇(奇怪,它們不是鞋子嗎?為什麼是用「人道」?)。」然後記者又把麥克風對準鞋子:「那麼請問一下,布鞋先生你有參與『鞋變』嗎?」「當然有!那些人類根本是混帳!」然後畫面又上移到記者的臉(攝影師不累嗎?):「好,各位觀眾,你們可以看到這裡的鞋子們受到了多大的委屈,也難怪這裡會發生全世界第一起由物品發生的革命,讓我們將畫面交還給棚內主播……」

於是經由一次次的報導,其他人開始指責敗鞋市的市民們,鞋子哪是這樣穿的啊活該難怪那裡的鞋子會變妖怪我才不賣給你們這種不珍惜鞋子的人……一時之間他們變成國內的次等公民,鞋店不賣鞋給他們,甚至他們的親友也唾棄他們。網路上開始出現「你這敗鞋的」、「敗鞋市民啊」這種詭異的詞彙,甚至有人說另一個人是「敗鞋市民」結果被告侮辱罪呢。

那麼鞋子們呢?或許你會覺得荒唐可笑,但當時慈善組織與政府都派出無數鞋匠來修補損壞的鞋子,原本人去樓空的敗鞋市又被鞋匠、小吃攤及香腸攤佔領。同時,政府派專員暫時進駐敗鞋市來推動「地面再建計畫」,把原來充滿詭異化學物質的路面挖掉重鋪,草皮也鏟掉重種,運動場也翻掉重建,為的就是讓鞋子們可以有更好的環境。鞋子們高興極了,每天都期盼翻修完工的時候。

搭著這波熱潮,一篇篇的論文、專題節目及研討會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為的就是探討這場特殊的革命。他們給予這場「第一次由物品引起的」革命一個專有名稱:鞋變。

你知道的,每場革命必定會有一個英雄,所以要探討革命便得探討那位英雄。讓我們把時間拉早一點,拉到革命尚未開始、第一雙鞋子發生異變之前。

拉到英雄還不是英雄的時候。

曾經有一雙高級的鹿皮皮鞋(就讓我叫它鹿皮吧,你知道的,事物總是得先給個名字才好稱呼),它原本待在國外精品店,在偶然間被買來送給阿德作為禮物(你問阿德是誰嗎?這不重要,你只要知道他是敗鞋市的市民就好了),於是鹿皮便隨著阿德到達了敗鞋市。一開始,鹿皮還滿心期待到達國外城鎮的生活,畢竟在那之前它從未離開過精品店,但當阿德穿它出去上班時,它雀躍的心情便消失了大半。敗鞋市的馬路很詭異,用來鋪路的柏油成份一向不明,我只能告訴你那些成份有強烈的腐蝕性,所以你應該猜到了,鹿皮慘了。它感覺到鞋底有灼熱感,甚至是那一絲化學處理的動物蛋白惡臭,但它還是拼命忍耐,以為只要到達辦公室或回家就能解放了,因為它很傻很天真,以為自己很高級所以阿德必定會保養它,所以它還有一絲僅剩的好心情和別的鞋子打招呼。然而,每當它遇到一雙鞋子、以踏踏語(一種人類到現在還無法分析的語言)打招呼時,那些鞋子總是有氣無力、甚至是詛咒般回應它,這讓它感到不安。到了辦公室了,阿德沒有打算保養它,它失望了一下,但還是安慰自己說不定是阿德太忙了打算回家再處理。然後,在辦公室待一天後,鹿皮繼續忍受馬路的灼熱,到家了,但阿德還是沒有保養它。阿德只是隨手一踢,鹿皮就這樣被踢到玄關亂七八糟地躺著。

於是它終於知道了──自己死定了。

如果是其他鞋子,那麼故事只會到此為止,但我早說了它是英雄,所以你知道它還會活下去。

(喔對了,你知道嗎?宗教分類上有種信仰叫泛靈信仰,認為萬事萬物都有其靈魂,所以樹有樹靈、風有風精、石頭有石頭公……而現在來看,泛靈信仰說不定不只是信仰,那些神明說不定真的存在,所以鞋子有鞋子魂也是很合邏輯的。)

在那之後,它忍受不了自己被這樣折磨拋棄,明明自己是高級品卻受到這種待遇這是什麼爛馬路爛草皮爛PU爛運動場我好恨啊你們這些混帳……我也不多言它的負面想法了。在兩個禮拜少一天後,鹿皮的怨氣和身上的傷痕一樣,終於累積到無法度量的頂端而潰堤,鹿皮壞掉了,變成妖怪了。成妖的它瞬間脫胎換骨(不過你還記得那則新聞嗎?不是每一雙鞋子成妖後都能像鹿皮一樣脫胎換骨,鹿皮可是少數的幸運兒呢!),原來壞掉的鞋身像重生般完好(你可以想像就像魔法少女變身,只是畫面中間的主角變成一雙皮鞋),它很想趕快復仇,但它知道不能那麼急,必須謀定而後動。

革命的引線點燃了。

隔天,阿德覺得自己的鞋子似乎有什麼不同,卻又說不出個所以然,所以還是像平常穿了上去。鹿皮繼續忍耐著可怕的馬路路面,每遇到一雙鞋子便故意提起越來越糟的大環境,一開始,鞋子們就像現在某島國的勞工般認命,但隨著鹿皮渲染地越來越誇張,其他鞋子們也開始激動、哀怨、憤怒起來,於是鹿皮知道火把點燃了。這樣的怨氣在不到兩個禮拜內就傳遍全敗鞋市,原來個人的憤怒逐漸變成群體憤怒,群體憤怒又激化個人憤怒,於是在這來來回回激來激去的情況下,那一刻終於來臨了──每雙鞋都妖化了。

以下是一段珍貴的影像紀錄(雖然我認為它看起來很像三級恐怖片),真實反映出敗鞋市民在面對暴動時的惶恐:

你看到畫面上的地點是玄關,一雙開口笑的布鞋的鞋尖正直指著室內,或者,指著攝影者,發出低沉的怒吼(你還是不知道鞋子是怎麼發聲的)。畫面上下振盪,你知道攝影者在後退,地面上有兩道像是悶著臭汗導致又濕又臭的襪子拖出的水痕,鞋子隨著攝影者後退也踩了過來,在水痕上留下破碎的鞋印。然後你聽到青少年的聲音:「那、那個、別這樣,有,有話好說嘛……」然後你聽到低沉而巨大的聲音,那是鞋子的聲音:「有……話……好說?我……能……說話……還得……歸功……於你啊……」然後畫面開始快速流動,直到轉了180度,攝影者轉身逃跑,畫面上下震盪而凌亂,你可以聽到攝影者急促而破碎的呼吸及話語:「不、不要、救我……媽媽,救我啊!」然後流動的畫面突然停下來,一隻小強從旁邊竄了出來,他驚呼:「咦──!」瞬間,畫面又開始流動,你聽到機器掉落到地上的聲音,塌啦,畫面變成橫置,你看見金色的頭毛位於畫面中間,原來是攝影機(或手機)已經被摔到少年前方,他染著金髮、身穿籃球衣趴在地上,然後被布鞋一踢翻身過來,然後布鞋的其中一腳抬高,瞄準大腿間的位置,以超越重力加速度的加速度踏下去……

在如此程度的暴力下,敗鞋市的市民當然只能逃了,鞋子們自此沾沾自喜,因為它們完成了史上第一起「物品革命」,同時也成功推翻了有著穿鞋惡劣習慣的敗鞋市民,更得到政府與民間的援助,不只破破爛爛的同伴們被修好了,連惡劣的地面環境也要產掉重修,這實在是革命史上的一大勝利,鹿皮也被尊封為「鞋變之父」(雖然鞋子根本沒有性別區別)。

但你知道的,不是每場革命都有好結局,孫中山革命之後中國還不是亂糟糟幾十年,軍閥盤據各地,甚至發生某個姓蔣的到了哪個城市就把首都換到哪個城市的可笑事蹟。

因此讓我們看看「鞋變」半年後吧。

那時,「地面再建計畫」已經完工,所有需要被修補的鞋子們也都已經得到妥善照顧,所以鞋匠回家了,工人回家了,政府派的專員回家了,小吃攤回家了,香腸攤也回家了……也就是說,敗鞋市裡沒有任何「人」!鞋子們終於察覺到情況不對。

你知道的,鞋子不是樹、不是石頭、不是大海……總之不是大自然裡存在的事物,而是被人製造出來的。任何人造物都有被使用的需求,就像車需要被開、錢需要被花,鞋子當然需要被穿,所以鞋子們開始急了,它們試著在媒體上引發話題。但某水果報紙不理,其他電視新聞線上媒體也全都不屑採訪。畢竟,離「鞋變」發生也半年多了,事件的話題性早就隨著時間指數下降到可以忽略的地步;它們試著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吸引人潮過來,但很不幸地沒有鞋子會寫字或是設計,它們更沒有錢可以付廣告費;它們試著在網路上設立粉絲團,但沒有鞋子會設定上網(事實上,在半年沒有繳電信費的情況下,網路早就被斷了),也沒有鞋子可以一次只按鍵盤上的一個鍵來打字……

於是鞋子們終於發現四面楚歌了,已經沒有人會過來敗鞋市了。

它們沒有步數,只能採取非常手段──派鹿皮當代表與原敗鞋市市民們和解。但敗鞋市市民哪可能會跟鞋子們和解呢?鞋子們施暴讓他們遍體鱗傷,之後更是無家可歸只能待在外地,還要忍受其他人的冷嘲熱諷!於是市民們也派出代表,開出後來著名的「鞋子三大條件」:

一、鞋子們不得傷害人類,或袖手旁觀做事人類受到傷害。

二、除非違反第一條,鞋子們必須服從人類。

三、除非違反前兩條法則,鞋子們可以保護自己。

不只鹿皮,連其他鞋子都氣炸了!你知道人類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習慣自由的鞋子怎麼可能會想再回到被市民們壓迫的生活呢?於是談判破裂了,敗鞋市市民決定永不回敗鞋市,除非原來的那些鞋子統統壞掉。鞋子們也決定永遠不再給敗鞋市市民穿。

但話永遠不能說太死,就像你有時以為考試範圍統統都看完了都會了,結果老師總是會出幾道你寫不出來而只能任其空白的題目。在談判破裂一個月後,鞋子們終於體悟道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必須要降低條件才行。於是鹿皮再次出動,與鄰近的縣市談談可能的合作方案(其實鹿皮只想得到二手鞋方案,也就是讓來敗鞋市的人們可以穿免費的二手鞋,不過必須愛護鞋子),但那些縣市長都只是搖頭否決,這樣的提案對他們來說吸引力太低(你應該也不喜歡那些反抗過人類又被穿過的破鞋吧?)。但再這樣下去只會讓敗鞋市成為空城,鞋子們再沒有人穿就會壞掉、甚至抓狂傷害彼此,所以鹿皮只得再降低條件(每個人可以免費擁有一雙以上的鞋子,而且不需擔心損壞)。縣市長們看昔日英雄成如今模樣也難受,只好把這消息透過報紙廣告傳出去。

過了不久,終於有一些人進來了,鹿皮簡直要痛哭流涕了,鞋子們也享受著被穿的快樂。而隨著人們「吃好互相報」的習慣,「敗鞋市的鞋子統統免費,要幾雙有幾雙,而且壞了也不用擔心」這消息終於被傳播出去,過來的人越來越多,敗鞋市的鞋子們終於找到新主人了,大家都在享受被穿的快樂。

但,這樣真的好嗎?

讓我們把時間拉得更早,拉到從鞋變尚未發生、鹿皮尚未來到敗鞋市,一切變化尚未發生的時候吧。

在以前,有人說過那麼一句話:「敗鞋市是鞋子的天堂,也是地獄。」

你知道的,有些人含著金湯匙出生,但有些人天生爛命,鞋子也是一樣,不是每雙鞋子都價格精美、外觀討喜,總是會有那麼幾雙鞋醜得要命,要不然就是價格與實用性、外觀相比高得離譜。它們總是擺在鞋店一角,隨著歲月流逝而累積灰塵。對它們來說,敗鞋市是天堂,畢竟敗鞋市是「會把大筆金錢敗在買鞋上的城市」啊。那裡的人們幾乎每兩個禮拜就會買一次鞋,而且一次就是買好多雙,無論款式多難看、價格多離譜。所以那些賣不出去的鞋子們總是希望能進入敗鞋市,成為被買走的幸運兒之一。

但敗鞋市也是「會把鞋子弄到破敗的城市」,曾經有人統計過,敗鞋市的鞋子們高達八成壽命只有八到九天,而壽命最長者也從沒超過兩個禮拜。我前面也說過,敗鞋市的路面狀況對裡面的鞋子根本是地獄,路面柏油含有不知名的腐蝕成份,草皮粗糙得像鋼絲絨,就算是PU跑道或運動場也非常粗糙,要不就是和路面一樣可以腐蝕鞋子(我從來不知道敗鞋市的市民為什麼可以生活在那種環境而沒出「待誌」)。更糟糕的是敗鞋市市民對保養鞋子根本沒概念,他們只把鞋子看得跟免洗碗筷差不多,也就是「日常消耗品」,因此不管是哪種等級的鞋子,他們一律都是隨意穿脫、亂丟亂放。

那麼現在的敗鞋市呢?你可以自己看看,那些新來的人們穿著鞋子蹦蹦跳跳,到了室內就隨意丟在玄關,然後遇到下雨天鞋子濕了也不吹乾而是直接拿另一雙鞋,甚至有人覺得鞋子太多而乾脆玩起丟鞋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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